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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节期间维护开发区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
【2009-04-28】 【作者/来源 / 】

各办局室、各直属企事业单位、那洪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

“五一”节即将来临,为了确保节日期间开发区的安全与稳定,确保辖区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现将“五一”节期间维护开发区社会稳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做好不稳定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控制在基层、控制在当地”。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不稳定问题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扬言采取过激行为人员、可能进京上访人员,全面掌握可能影响“五一”期间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二是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问题,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全市开展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集中统一行动,抓好“五个一”和“五包”工作责任制,切实使矛盾纠纷集中调处工作取得成效,要确保在“五一”节期间,矛盾纠纷不被激化,能控制在基层,控制在当地,不发生影响全市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三是认真做好预案准备工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完善各类防范和处置工作预案,并按照预案的要求,健全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措施,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能快速处置,疏散群众,平息事态,消除影响。

二、严密社会面的治安防范工作,为“五一”节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派出所要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杀人、爆炸、绑架等严重刑事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要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社会面上,开展好社会面的治安防范工作,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五一”期间动员组织辖区治安巡防力量,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巡逻防范,及时发现和打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整治治安突出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严厉查处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共同维护开发区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

三、有效预防和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五一”节前,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好以“四防”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工作,要对重点单位、部门、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要进一步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继续加大整治“三车”非法营运工作力度,确保“五一”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良好。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种大型商品促销、群众文化娱乐活动等,要严格审批管理,制订严密的安全措施,防止群死群伤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四、认真做好值班工作。

按照管委会的要求,在“五一”节期间,实行有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传递畅通,情况上报及时。值班时间:43018时至54日零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街道办、社区居委会要在当天1630分前向开发区值班室(电话:4517653)报告当天情况,由开发区值班员并于每天17时前向市委政法委值班室(电话:2807550)“零报告”。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09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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