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根据管委会的统一部署,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站特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保证按时完成整改
针对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活动查摆问题阶段群众提出的关于克服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建议等问题,我站将认真按照党工委、管委会下发的有关整改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整改,并且长抓不懈。
二、优质服务措施
1、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强化公开透明。我站将建设工程报监登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事项逐一制定办理规程,明确办理的依据、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机构、办理人员进行公开;
3、强化优质服务。落实自治区“三项制度”,坚持做到态度和蔼、细心周到,不推诿、不拒绝;对符合办理条件的事项,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不拖拉,确保及时、高效、无差错;逐级报告,令行禁止。
三、组织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基层,主动为基层服务
1、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加强服务意识,主动深入基层,做到监督人员每人每月下基层时间不少于10天;
2、主动深入基层指导企业进行工程质量监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3、深入基层,为企业在建项目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指导;
4、深入基层指导企业收集和完善施工管理资料,为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提供条件。
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本站严格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导则》程序和要求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并根据相关建设法规、规范,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站将严格遵守本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771—4516331。
承诺单位(盖章): 部门负责人(签字):
二○○七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