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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根据管委会的统一部署,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特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保证按时完成整改

针对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活动查摆问题阶段群众对我局提出的关于辖区内金凯路口到白沙大道路口的友谊路段,存在“五乱”现象的意见等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认真按照党工委、管委会下发的有关整改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整改。

二、优质服务措施

(一)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工作流程。

对负责的户外广告设置、城市道路挖掘和占用等项目的审批工作,以及区域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等工作,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切实简化、优化办事和工作流程,缩短办事承诺时限。

(二)强化公开透明。我局将直接实施的许可项目逐一制定办理规程,明确许可项目的依据、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机构、具体办理人员进行公开。

(三)强化优质服务。落实自治区“三项制度”,坚持做到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热情接待行政管理相对人,认真办理,负责到底;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标准,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或者予以答复;强化责任意识,保持政令畅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以致影响执行力和公信力,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

三、组织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基层,主动为基层服务。

以管理和服务相结合,坚持每天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是关系基层单位、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城市管理局将严格按照《南宁市规划管理条例》、《南宁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审批、市容管理及建设、规划批后管理等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将严格遵守本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7714516331

 

 

 

承诺单位(盖章):         部门负责人(签字):

 

二○○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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